[知识点001]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知识点00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知识点003]
综合评分法中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供应商;若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
[知识点004]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六条明文规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知识点005]
政府采购项目只有下列情形可以组织原评审专家重新评审: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知识点006]
什么是不可竞争费?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人所列支的一类费率或数额固定的费用,包括税金、规费及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与暂列金额。
(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完全保留并不得调低此类费用,否则视为废标,或被要求修正或被认定为不平衡报价而将其差额部分计入低价风险金)
[知识点007]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封存样品等。
[知识点008]
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知识点009]
采购类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知识点010]
长住建发(2018)64号文中评定分离抽签事宜:根据长沙市电子招标文件范本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1.1抽签程序”部分规定: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起5分钟内到达交易中心抽签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联系不上或未留存联系方式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抽签仪式,由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按上述程序完成抽签程序并予以公示。
[知识点01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知识点012]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知识点013]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采购87号令)
[知识点01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知识点01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知识点016]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